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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

索引号:gs -/2022-0818001 公文目录: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:2022年08月18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成文日期:

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,强化执法监督,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,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,结合县局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坚决捍卫“两个确立”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稳字当头、稳中求进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认真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、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。按照抓好党务、干好税务、带好队伍的要求,着力强化党建引领,着力抓好《意见》贯彻落实,着力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,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建设水平,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,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,创新管理方式,提高行政效能,确保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,为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大局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
(二)目的要求

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为依据做到合法行政;遵循公平、公正原则实施合理行政;严格遵循法定程序、法定时限,做到程序正当、高效便民、诚实守信;明确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,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,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。着力促进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,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,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,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,纳税遵从度、纳税人满意度显著提升。

二、执法依据

(一)法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。

(二)行政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、《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》、《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。

三、主要职责

1.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。

2.负责贯彻执行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。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3.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,参与拟定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。负责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。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。

4.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,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县委、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。

5.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。组织实施税(费)源监控和风险管理,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。

6.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。组织开展纳税服务、税收宣传工作,保护纳税人、缴费人合法权益。承担涉及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。

7.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,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。

8.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。负责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。

9.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。

10.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,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,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。

11.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。

12.负责本单位机构、编制、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
13.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和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

(一)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

及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局党委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由分管(或协管)督察内审工作的局领导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,法制股、组织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

工作职责: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;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的特殊、重大事项;研究审议评价结果和结果运用方案;负责其他需研究审议事项。
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股,由分管(或协管)督察内审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,法制股、组织人事股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
工作职责:拟定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;组织税收执法考核工作;提出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意见;组织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并提出结果运用方案;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辩,组织调查核实,并形成结论;提请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税收执法考核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、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中的特殊、重大事项;组织相关部门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及结果运用决定;指导、监督下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考核、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、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;负责其他日常工作。

五、执法机构职权

(一)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

执法机构职权详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。

(二)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

执法机构职权详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权力和责任清单》

(三)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

执法机构职权详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

(四)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妥甸税务分局

执法机构职权详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妥甸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

六、执法责任确定

详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权力和责任清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妥甸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》。

七、组织保障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

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,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推进依法治税,促进廉政、勤政、依法行政的一项治本之策;是税务部门实现职能转变,加大执法力度,规范执法行为,树立执法权威,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。我们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、依法治税的高度,充分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增强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认真学习,全面掌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,明确各自的职责、权利、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。

(二)强化执法监督,建立制约机制

一是要强化内部监督。实施行政处罚,要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,认真落实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,按规定上缴罚没收入,不得留用、挪用,加强系统纵向执法监督,定期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督察。二是要强化社会监督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,将执法职责、权限、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结果等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,提高执法透明度,完善民主监督制度。通过对行政执法实行全方位监督,促进执法责任制落实,保障法律实施,纠正执法偏差。

(三)严格考核评议,强化成果运用

切实把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,按照县局制定的考核评议办法严格考核评议,并同步将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,有效激励全体税务干部积极主动作为,持续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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